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欧盟新规:特殊人群乘机将获特别服务

    日期:2007-08-10     作者:陈煜儒    阅读:1,291次
    

近日欧盟实施了一个新规定:除非确实的安全原因,欧盟境内机场运营的航班以及自欧盟起飞的航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或老年旅客订票或登机。
新规定同时要求,从2008年7月底起,所有欧盟机场都需对残障人士及老年旅客等行动不便者提供特别服务;从欧盟机场起飞航班的所属航空公司,也必须在飞机上为行动不便者及盲人旅客提供诸如轮椅或是导盲犬等免费服务;任何残障人士或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旅客,如发现航空公司未尊重他们不应被歧视的权利,将可向欧盟成员国政府设置的专门机构投诉。
欧盟运输专员雅克·巴罗说:“为进一步方便残疾人和年老者旅行,欧盟决定逐渐引进这些针对特殊人士的服务,以彻底解决目前航空服务中存在的歧视问题。”不过,惟一可以例外的是涉及到安全问题的因素,因为有关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遵守。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