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涛曾是北京市开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受聘于北京索龙电子有限公司和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做法律顾问。据了解,狮岛公司为恒泰基业公司提供消防设备,被拖欠19万多元货款,张正涛受公司委托索要欠款。
2005年12月2日,经法院调解,恒泰基业同意先还10万元。张正涛为了领到这笔钱,花4元钱找人伪造了狮岛公司财务公章,从法院领到了10万元。2005年12月26日,张正涛来到狮岛公司称自己已将货款花光了,无力交回。该公司报警。
后狮岛公司所在的狮岛索龙集团,对集团下属公司委托张正涛代为诉讼的几个案件进行核实,发现在一起索龙电子公司与同达公司的债务纠纷案中,张正涛代表索龙公司与同达公司达成调解,并领走了2万元货款。但张正涛从来未提过此案已调解及从同达公司领取货款的情况。检方指控,张正涛侵吞狮岛公司及索龙公司的货款共计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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