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乘“东方大律师”之东风 全方位构建“两个和谐”

    日期:2007-03-25     作者:吕红兵    阅读:2,694次
◆吕红兵
    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历时八月,如火如荼,现已谢下大幕。作为社会认同、行业认可的上海律师界领军人物的十名东方大律师终于闪亮登场!
    当2007年的春风吹拂神州大地,浦江两岸充满无限生机,而上海律师事业的发展,也正乘上“东方大律师”之东风,可谓满眼春绿。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为律师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同时也为律师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行业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律师协会,应积极、主动、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律师全方位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应全方位推进业内和谐的建设。律师全方位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其促和谐是为了树形象,树形象是为了求发展,这和党的十六大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而律协全方位推进业内和谐建设,是为了形成一种团结和睦、充满活力的行业氛围和行业文化,也是为了获得律师事业的持续发展。
    可以说,上海律师业发展总体是和谐的,但也有不和谐之处,如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律师业发展不平衡,中坚律师与年轻律师业务发展的不平衡;与律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收费、税收、执业环境等问题比较突出;律协自律管理规则有待完善,自律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极少数律师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比较严重,虽然是极少数,但是社会不良影响却非常大。因此,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实现业内和谐”为方向。我们要建设服务型的协会,强化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构建业内和谐,重点工作就是要着力解决和推进解决广大律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收费制度改革、税收制度完善、执业环境净化、服务市场拓展等,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量力而行,也要尽力而为;既要有重点,还要分步骤。
    我们应关注行业文化建设,这体现统一的价值取向。我们要关注青年律师成长,这是我们未来持续发展的方向。我们要关注郊区律师发展、困难律师生存、前辈律师健康,这体现现实的平衡发展,体现温暖的律师之家,体现承前启后的精神和不可忘却的历史。我们要关注行业协会调解和处罚的功能,通过调解方式和处罚手段,化解矛盾,塑造队伍。从哲学上来说,和谐是协调一致的统一,是对立统一的最高境界。和谐体现了一种海纳百川的大同文化,通过这样的动态的业内和谐建设,来实现上海律师行业的万众一心,共创伟业。(作者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组委会副主任)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