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前进中的李国机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3-05-3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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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造就李国机所
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在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下,已经走过了十五个年头,迎来了她的又一个生日。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我们首先要感激这个伟大的变革的时代为我所的诞生、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基础。我们不会忘记各级领导常年来对我所的关心和支持,帮助我们克服了前进中的各种困难。我们还要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所的支持和鼓励,这里有新闻媒体的鼓励,有律师界同行的鞭策,更有我们的法律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信任与支持。
李国机律师事务所走过的十五年,毫无疑问也倾注了它的创始人李国机律师本人的大量心血。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律师,“文革”后最早复出的律师之一,他以“敢为天下先”的魄力直接主持了我所的创立,并为我所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努力,他将永远是我所各位同仁学习的楷模。
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生逢盛世。十五年来我所经办的各类案件何止成百上千。十五年来,我所还先后担任过上千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其中不但有复旦大学、中山医院、上海市文化局、大众出租公司、上海京剧院、青年报、新闻报、作家协会等沪上闻名单位,还有诸如3M公司、松下电工、三菱电梯等世界著名企业在上海创立的外资企业,从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了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十五年来我所还先后培养了近百名青年律师,成为人才成长的摇篮。现在这些人才都已成为沪上律师界的中坚骨干,活跃在办案的第一线。
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曾经创造了辉煌,但我们没有丝毫理由固步自封、不求发展、不图变新。几个律师独领风骚,几家事务所独步天下的局面已成历史。因此我们只有加倍努力不断开创新的大好局面,才能不辜负社会各界的厚爱。
由于李国机律师年事已高退居二线,在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去年年底,我所重新组建了由徐瑶棋、邬华良、杜建人、吴钟俊四位合伙人集体负责的领导班子,改选了党支部,确立了党对事务所的领导作用。
我们相信,作为新中国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一定会不负众望,与时俱进,再创先进,重铸辉煌。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贺词
15年见证律师制度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
值此李国机律师事务所迎来十五华诞之际,我谨代表上海市司法局,向李国机同志和事务所表示热烈的祝贺!
李国机同志是新中国第一代律师,也是恢复律师制度后上海最早复出的律师,在上海乃至全国律师界享有崇高的声誉。李国机律师事务所1988年在市司法局老局长李庸夫同志的倡导和推动下成立,是国内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它受到了媒体关注。经过不懈努力,事务所在海内外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同时培养了众多的青年律师,为上海律师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十五年来,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历了从合作所向合伙所的转制,有过辉煌,也有过艰难和曲折,但事务所的品牌一直保持下来了。这是全所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尤其是在李国机同志因年事已高不再在一线办案的情况下仍能如此,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这一方面说明李国机同志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说明全所律师具有强烈的品牌意识,注重维护品牌效应。这种意识和做法,对其他拥有一定知名度和品牌的律师事务所,颇具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上海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也明确了上海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这给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同时对律师的执业道德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否主动适应新形势,自觉走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努力改善人才结构,开拓业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直接关系着事务所的生存、发展和品牌的保持。
我很高兴地看到,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基本完成了转制后的调整与磨合,在推动事务所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等方面已经有所考虑、有所行动。我希望也深信李国机律师事务所能再上一个台阶,取得更大的成绩!
寄语
敢为天下先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
李国机律师是我非常熟悉和非常尊敬的一位老前辈。作为新中国律师业的拓荒者,李国机律师有着“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和气魄。在1955年新的律师制度创立之初,李国机就勇敢地踏上法律工作岗位,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律师中的一员。
当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之时,曾被打成右派、蒙冤22年方得以昭雪的李国机不改初衷,昂首走上法庭辩护席,作为国内首家以律师个人名字命名的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也于1988年挂牌成立。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李国机律师以对法治的执着追求而勇于创业,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己任而终身奋斗,他对律师事业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的贡献,已载入中国律师发展史册;他那不畏艰险的精神、仗义人间的风骨、依法执业的形象,已成为上海律师的宝贵财富。
李国机律师虽然光荣退休了,但他创建的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在走过15年光辉历程后依然风华正茂。愿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继续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再创新的辉煌!
追求卓越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
作为中国首家以律师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崛起在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作为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奠基人,作为新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壮大的见证人,李国机先生的律师生涯无疑是共和国律师制度演变的缩影,他“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魄力令人敬佩。十五年来,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以其骄人的业绩闻名中外,成为中国律师业一颗璀璨夺目的明星。
当历史掀开新的一页的时候,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已完成了新老交替,以徐瑶棋、邬华良、杜建人、吴钟俊四位合伙人组成的新的领导集体肩负了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欣喜地看到,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新一代的领导集体正以前瞻意识和战略思维,积极推动事务所的改革。我们坚信,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一定能够用大手笔、大气魄谱写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更加辉煌灿烂的篇章。
让历史告诉未来
(《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
永远值得珍惜和纪念的是我们的历史,是我国律师业恢复重建和改革发展的历史,是老一辈律师逐渐退出第一线、新一代律师渐渐走上新舞台的历史。
我们不愿忘记的是老一辈律师的奉献和魄力。
李国机律师,是一位老律师的杰出代表。大学时代,我曾有幸聆听过他的讲座;毕业之前,我曾有幸目睹过他在庭内庭外的风采;十五年之后的今天,我要把最美好的祝福和最衷心的祝愿献给这位有实力有魄力有魅力的老律师。对这位老律师,我永远充满敬意。他是我们永远尊敬尊崇尊重的前辈,是有血有肉有胸怀有思想的人。
我们常说:“江山代有新人出”。的确,经过改革的阵痛,经过发展的反思,以徐瑶棋、邬华良、杜建人、吴钟俊为骨干的新一代合伙人正在扩展新视野,总结新经验,求得新发展,铸造新辉煌。
我们有理由有信心对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未来充满期待:她是明天上海的高伟绅,是明天中国的贝克?麦肯思,是明天世界的百年老店……
仗义执言难能可贵
(原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文正)
中国的封建制度延续的时间很长,向来缺乏民主和法治传统。上个世纪初,中国才出现律师。新中国成立初期又取消了旧的法律制度,50年代创建的律师制度只维持了三年。不少人对律师不理解,认为为被告人辩护就是替坏人讲话。李国机等少数律师则敢于仗义执言,这是难能可贵的。
1988年,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司法部出台了关于试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方案。上海市司法局闻风而动,当时的局长李庸夫同志认为李国机有闯劲,提议让他创办个人律师事务所。因为存在着法律障碍,司法局的批文依然定为合作制,只是用个人名义冠名。这样一个突破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以后,上海又有几家律师事务所采用了这种办法。事实说明:这对发展律师事业是大有好处的。历史同时证明,中国需要律师,人民需要律师。
恢复律师制度20多年的成绩有目共睹,全国律师已经超过十万人,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在15年里积累的经验也是难能可贵的。
珍惜品牌
(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李海歌)
毋庸讳言,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艰难与曲折,可喜的是,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没有倒下,更没有消失,而是重新焕发了青春的活力,面对未来,雄心勃勃,倍加珍惜事务所的品牌。这足以使所有关心、关注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人们欣慰与振奋!
回顾李国机所发展的历程,有很多可资总结、借鉴之处,其中的品牌意识尤为重要。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城头变换大王旗”是常有的事;“百年老店”已不多见。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要生存,求发展,就必须重视、建立自己的品牌,律师事务所也是如此,只有注重创品牌,争名牌,以规范积聚人才,以诚信吸收客户,才能使事务所运作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相信,有“李国机”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有合伙人及全体律师的齐心协力,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明天会更好!
感悟
我的“三个第一”
李国机
以我个人名字命名的“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已15年了。抚今追昔,不由得不令我感慨万千。如果用四个字来浓缩我的律师生涯可谓“三个第一”,即:新中国第一代律师;“三中全会”后第一批复出的律师;成立了新中国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
1955年,我国创建了新的律师制度。我从虹口区法院被抽调去担任律师,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律师。当时律师行业虽是新生事物,但律师们为老百姓服务,很快便在社会上享有了良好声誉,而我也因在1957年参与“四明堂案”的辩护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关注。
“四名堂”原是上海的一家药酒店。公私合营后,私方经理陈某和公方代表蒋某常闹意见。一天双方发生争斗,蒋某在自卫时不慎划伤了陈某。此事当时曾惊动了中央领导。同年6月,我担任蒋某的辩护人,在法庭上为其作无罪辩护,最后蒋某被宣告无罪,我也因此而一举成名。但是事隔不久,我却因仗义执言被错误打成“右派”而离开了律师队伍,律师制度也在1959年被取消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获得彻底平反。1979年2月的一天,时隔22年,我又一次走上辩护席为一名冒充知青的逃犯辩护。由于当时没有恢复律师制度,因此在报道时只能巧妙地使用变通的提法:“文革”前曾当律师的李国机同志出庭为被告人辩护……”这条新闻在上视播出半小时后,即被台湾和日本的媒体作了转播。日本电视台在转播时用了一个醒目的标题“中国有律师了!”。同年12月,中央决定恢复律师制度,我因在此之前已重操旧业而成为党的“三中全会”后全国最早复出的律师之一。这是我律师生涯中的一个新起点,也是我的第二个“第一”。
1988年5月28日,上海和平饭店挂上了一块牌匾:李国机律师事务所。这是国内首家以律师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而我也在自己律师生涯中迈出了第三个“第一”。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我现在虽然因年事已高不再在第一线办案,但我仍是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高级顾问,我希望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再铸辉煌,更上一层楼。
回眸
■1988年5月28日,国内首家以律师个人名义命名的事务所――――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
■2002年9月,在市司法局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下,事务所得到重组。吴钟俊、徐瑶棋、邬华良、杜建人等资深律师成为事务所合伙人。
■事务所成立15年来,曾先后担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上海电真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玉佛寺、上海作家协会、上海中国画院等上千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如1992年10月担任“上海市政府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律师顾问团”顾问;2002年9月起,合伙人徐瑶棋被上海市总工会聘为“上海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成员。1988年6月,事务所还担任了著名画家刘海粟先生的私人常年法律顾问。1998年12月,事务所受到“上海市优秀法律顾问评选委员会”隆重表彰。
■李国机律师事务所15年中办理了数千件各类案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和名案―――1988年7月,代理著名演员、有“活济公”之称的游本昌诉《每周广播电视》报的名誉侵权案。(该案于1992年12月被司法部评为优秀案例)1988年7月,担任轰动全国的河北省保定地区交通局局长周志远妨碍公务罪(史称“五?二事件”)辩护人。
1988年10月,代理市政协委员、原华丰纺织印染公司总经理强锡麟的巨额捐赠案。
1989年6月,担任上海上菱冰箱厂厂长薛尚礼受贿案的辩护人。
1992年3月,代理有“杨百万”之称的杨怀定诉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侵权案。
1994年代理刘海粟巨额遗产继承纠纷案后,当时的市委副书记陈至立,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金炳华会见李国机律师。
■2002年11月,合伙人邬华良担任东方广播电台792频率“安家热线”节目嘉宾。
■1995年4月,担任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自2002年12月始全所律师参加此节目,通过电波为广大民众提供法律服务。
■2003年3月,担任《上海法治报》“消费门诊”专栏特约撰稿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
■2003年1月,事务所为宋庆龄诞生110周年及中国儿童癌症基金义演提供资金赞助。
■2003年3月,合伙人吴钟俊光荣当选为上海市虹口区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摘自《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