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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学需要的B超鉴定胎儿性别将被依法重罚

    日期:2011-08-16         阅读:4,446次

新华网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吕诺)非医学需要的B超鉴定胎儿性别以及将女婴人工流产的行为将被依法重罚。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六部门16日联合启动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将严查此类案件,涉案机构和个人可能被吊销执业资格、撤职、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18.06。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02年第8号令)以及各地有关法规规章,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全国妇联16日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行动的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方案提出,对涉案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涉案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提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提出,各地要采取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抓紧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监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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