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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内司委赴市律协调研 就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听取律师意见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6-05-20     作者:宣传部    阅读:5,215次

518日下午,市人大内司委主任沈志先,副主任史秋琴、徐季平等一行11人赴市律协调研,内容围绕六五普法决议执法检查和七五普法决议(草案)起草修改情况,并听取律师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意见。市司法局副巡视员朱剑华,市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俞静贤,市律协会长俞卫锋,副会长周天平、邹甫文,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会主任张鹏峰、副主任李剑瑜,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计时俊等多名律师参加会议。

沈志先主任首先肯定了律师行业在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他表示,律师的执业活动本身就很好地践行了法治宣传,他希望各方搭建更接地气的平台,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作用,将法治宣传融入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之中,引领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尚法的良好氛围。

市律协副会长周天平、邹甫文分别介绍了,多年来上海律师行业坚持广搭平台,挖掘资源,以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参与法治宣传的一些作法及效果。比如,“上海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央视“法律大讲堂”节目、“市民与法——人大代表说法系列”讲座、 “律师进校园”、律师积极担任法律顾问及落实“双结对”机制等等,这些活动和举措都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肯定和赞扬。律师已经成为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义务宣传员。

与会律师表示,对于普法宣传,律师内心是有源动力的,在同时注重内容和形式的情况下,普法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俞卫锋会长表示,法治宣传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律师的执业过程既是公民权利的延伸,也是司法权利的延伸,具有很好的普法便利,律师具有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精通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目前,上海有大量的律师从事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信访接待以及其他公益事业,我们律师队伍积极依法履职,承担社会责任,减少政府的立法司法执法成本。

与会律师还就修订《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出相关意见,内容涉及条例与上位法的衔接、对具体规则的细化与明确等。沈志先主任表示,相关立法过程由律师担任专家顾问、听取律师意见早有先例,此次《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听取律师意见有利于立法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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