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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司法局作硬性规定 每位律师每年法援两次

    日期:2001-06-1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4,619次
日前,广东顺德市司法局作出一项硬性规定,规定要求每位执业律师(包括专职、兼职律师),每年必须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至3件。

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多年来,顺德市为弱势群体无偿做了不少工作,不少执业律师免费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个人打了许多官司。然而,也有的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案件时,由于无利可图,拒绝或敷衍了事。

规定还要求,凡顺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的案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未按规定办理,拒绝或者不认真履行的,不予年检或注册,并有可能受到停止执业三个月至一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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