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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敬波律师“四月义务普法”三连站

    日期:2006-04-1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2,827次
   4月10日,11日、12日,劳动法苑laodongfa.com、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执行副总干事陆敬波律师在“走近企业,义务普法”的主旨引领下,本着让广大的企业及时了解即将出台的大法,从而及早制订对策,减少公司管理成本,保障企业正常发展的良好初衷,在上海市工商联,浦东企业、企业家联合会、浦东新区商业联合会、浦东新区商会及上海武宁科技园区三家大型机构连续三天面向广大的企业高管、法务人员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做题为《未雨绸缪——<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深度影响及其应对》的大型免费讲座。三天内听课人数达五百人。
    本次系列培训,陆律师以2005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第一次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为立足点,根据广大企业的关注点和需求,从(草案)中精选了规章制度的生效及无效的后果、事实劳动关系的期限确定、试用期的限禁规定及违法的严格赔偿、违约金的限禁规定、单位解除过错员工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解除无过错员工劳动合同的条件、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宽规定、经济补偿金之支付条件和标准的扩大规定及支付时间、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及失效等十五个变化最大、对企业影响至深的法律规定,通过新旧对比、明案例举等方式,言简意赅地对其进行了剖析,并相应提出应对方略,让受众群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掌握。虽然每堂授课时间有限,但陆律师的高度概括和精彩讲解仍使台下学员对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投入了高度地关注和超常的热情,学员纷纷表示,只有加强对最新资讯的掌握,才能够在日常的管理中处于主动之地;陆律师对此认同无比,认为:不但是企业,新的《劳动合同法》带给法律工作者的学习任务更加繁重,预想在新法出台后继续为当事人和客户群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学习和研究责无旁贷,否则仅靠已有的专业铺垫无法满足法律大环境的巨大变化。
    三天的连续奔波确实辛劳,但相比较企业对最新资讯的接收和“再学习”意识的觉醒,陆敬波律师感到“物超所值”,希望自己的此系列讲座能够切实为广大的企业提前敲响警钟,从而为日后的管理带来一些潜在的福音。
至此,江三角律师实务所第二季度法援工作正式吹响号角……
通讯员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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