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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整合资源 开拓创新

    日期:2013-02-04     作者:徐汇区司法局    阅读:6,152次

徐汇区司法局按照《司法部2006-2010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海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和区委的相关要求,于2006年7月成立了“上海市徐汇区律师人才培训基地”,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六期培训班,共有200余名青年律师顺利结业。通过培训,在青年律师专业能力建设、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随着《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徐汇区司法局局党委将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努力打造徐汇律师人才高地、培养律师后备人才。

        (一)发挥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运用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组织专门力量就律师人才培训基地的组建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区律师业发展实际和人才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律师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律师人才培训基地学员守则》等,从培训基地的筹备、挂牌到运作的全过程,都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

        (二)发挥律师代表团的自我管理作用。将律师代表团正副团长吸收进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作为整个基地建设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在讲师团的推荐、课程的设置、形式的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经费上给予了一定的支持。通过律师“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培训、自我提高”,探索建立了适应新时期律师事业发展需要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培养工作的新机制。

        (三)发挥高素质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训基地组建了一支由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区政府顾问团以及部分知名、资深律师组成的律师人才讲师团,对学员在职业生涯引航,在执业操守上引导、在专业技能上引路。讲师团中有全国优秀律师徐晓青,上海律师界的元老、一级律师傅玄杰等,他们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毫无保留地传授了他们执业至今所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技巧。

        (四)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协同配合作用。培训基地的学员从注册在本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中选拔,除了区律师代表团或局律师公证工作科推荐外,各律所根据本所具体情况,将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德才表现突出的青年律师分批向局党委推荐。如汇锦所的主任郭君亲自带领所内骨干参加第二期培训班,又推荐了几位优秀的青年律师参加第三期培训,实现了局党委和律所共同对人才进行梯次化培养的良好局面。

 

        基地成立至今,徐汇区司法局始终本着“第一资源”为“第一要务”服务的理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基地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力求使基地成为徐汇青年律师成长的摇篮。

        (一)运作有机构。依托位于徐家汇的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作为培训基地的主要培训场所,并成立了培训基地管理办公室,由局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区学科带头人、嘉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联华任常务副主任,嘉华所的行政主管担任教务长。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规定、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并做好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培训有计划。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为一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按照青年律师的执业需求,精心编排《培训班专题辅导计划》,在每期培训班的开学典礼上和学员手册一并下发。遇到讲师外出办案或开会等特殊情况,及时启动预备方案,保证授课的顺利进行。为确保学员的参训率,职能部门提前一周采用电话、邮件和短信的方式予以提醒。另外,局党委每年把          一、提升理念、形成合力,成为徐汇律师后备人才的“蓄水池”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为徐汇青年律师成长的“助推器”律师人才培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三)形式有创新。在传统讲座式培训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有所创新。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为执业时间较短的学员提供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机会,并由资深律师加以辅导和指引,使其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同时,为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贡献力量。再如,举办部分学员和讲师团成员参加的专题研讨活动,对青年律师的成长指明了方向。

    (四)期期有改进。每期结束后,人才协调小组专门听取基地管理办公室、讲师团、学员的意见,并在下一期中予以完善。如采纳讲师团建议,在第二期中增加了外出学习考察的内容,使学员和讲师之间增进了解。根据第二期学员的建议,从第三期起新增了社会学、国际国内形势、参观外资所和规模所等教学内容。基地的培训秉承“结业不终结”的宗旨,每次讲座前坚持将授课时间内容通知前几期的学员,吸引了不少老学员参加。

三、全面培养、综合施教,成为青年律师提升能力的“发电机”

 

    以青年律师的综合能力建设为着眼点,以培养律师“五懂”人才为重点,力争使青年律师通过培训和岗位实践,道德素养明显提升、专业能力明显增强、业绩明显提高,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一)注重思想政治的教育。关注政治并坚持政治学习,有助于培养青年律师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因此,每期培训班都安排了一定量的政治理论课程,如局党委书记徐文泉亲自为学员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辅导报告。培训班还成立了临时党支部,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不仅增强了青年律师党员的主体意识,对于其他学员也起到了凝聚、引领的作用。有不少学员在培训期间和结束后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如海一所徐雪静等4位学员被选为其所在律所的党支部书记,徐晓青所的周松等7位学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德尚所常敬泉等4位学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培训基地将青年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始终,引导他们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通过教育,学员们充分领会了职业道德的内涵,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心公益的青年律师。如第一期的班长刘巍嵩,被评为区新长征突击手、区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先进个人,还因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成为唯一一名被社会群众推荐入围首届“东方大律师”初选名单的青年律师。学员周雪爽被评为区优秀志愿者,谭芳被评为区三八红旗手,张琳、张真、卜音英、曹正平等被评为区法援先进个人等等。

    (三)注重理论功底的夯实。为适应青年律师学历较高、思维活跃的特点,培训基地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理论学习不枯燥、不空泛。如区学科带头人王庆珍律师曾是法学院的副教授,她在授课时将法学理论知识和实际案情融会贯通,增强了学员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培训基地每期举办青年律师学术论文评比,学员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与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我见”等中心议题撰写了一批高质量论文,法学理论功底和文字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四)注重执业技能的提高。基地的课程涉及刑事、民事、知识产权、公司、证券等方面,对相关的基本技能做了总结和介绍。学员们通过培训,执业技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如汇锦所的谭芳在培训期间,出版了专著《婚姻三重门—律师以案支招》,并应邀为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录制婚姻法案例讲座。全区共有8名青年律师于2008年2月成功入选市律协首批青年律师人才库,其中3名是前两期的学员。张正松等6名学员成为市律协民事、知识产权等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

徐汇区律师人才培训基地的实践,一方面为发掘和培养青年律师人才提供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也为本区律师精英发挥传、帮、带作用提供了平台。今后,徐汇区司法局将进一步探索管理规律,完善培训计划,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努力把培训基地建设成为徐汇区青年律师向往之地、人才辈出之地,为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建设法治化城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培养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律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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