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傅延华代表您是枣庄人,您在枣庄使用的手机到北京使用需要缴纳漫游费。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13日公布的规定,即从3月1日开始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您现在的手机漫游费正在按照这样的标准支付。对这个情况您了解吗?您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调整吗?
傅延华:了解。长期以来,手机用户普遍反映手机漫游费太高了。为此,国家相关部门还专门召开听证会,对漫游费价格实行听证。对这个听证会,民众都十分关注,媒体报道也很多,我是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的。
主持人:傅延华代表提到的这次听证会是于今年1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共有18位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持续约三个半小时,但最后并未形成定案。虽然主办方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事前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但此次听证会仍然受到了很多质疑,特别是听证会没有对外界公开,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不满。对这一情况,傅延华代表您如何看?
傅延华:这次听证会,确实有不少人不太满意,甚至提出了质疑。我们国家对这一块行政没有明晰规定,听证会代表没有公开,手机用户对通信行业的情况也不十分清楚,这些因素最终导致产生质疑和争议。说到底,关键还是法律制度方面不规范、不完备。因此,尽管相关行政部门做了很大努力,有了很大的动作,但用户还是不满意。
主持人:“听证”一词,许多老百姓现在都不太陌生,但它究竟是来源哪里?基本内容有哪些?大多数人还不太清楚。傅延华代表您要提交议案,建议立法机关起草专门的听证法,并为此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您能向网友们介绍一下有关听证的内容吗?
傅延华:听证,是一个舶来品,50多年前在美国已经出现。其精神是无论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公正,首先必须在行政决定的程序上实现公正。它的基本内容一是听取对方意见,二是不能做自己的法官。
主持人:随着法治民主进程建设的加快,各种各样的听证会也陆续在中国出现,比如“关于圆明园防渗漏工程”听证会、“关于铁道部在春节期间对票价上浮”听证会,包括之前我们提到的降低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等等,请问傅延华代表,我们的听证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傅延华:在我国,最早规定听证的一部法律是1996年出台的《行政处罚法》。这部法律的第三节首次大胆引入了“听证程序”的内容。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也把听证内容首次引入价格决策程序。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也为立法决策开创了听证先河。到2001年,国家公布实施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为价格听证制定了操作规程。从此,听证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定程序被正式引入了政府价格决策、行政处罚决策和立法决策领域。
主持人:这些法律法规内容中出现的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无疑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的表现。既然已经有了这些规定,那您为什么觉得还有必要出台专门的听证法呢?
傅延华:虽然已经有了这些规定,但令人遗憾和美中不足的是,这一系列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听证程序具体的细节操作和实施步骤却规定得非常笼统和宽泛,没有一个具体实施的标准,很难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操作,使得听证有其名而无其实。听证在现实生活的实际运作中,则更是完全变了样,彻底违背了原有的立法宗旨和精神,也未真正起到听证应有的作用。因此,经过反复调研,我觉得出台专门的听证法是使听证制度发挥其真正重要的根本保障。
主持人:有什么具体的例子可以证明?
傅延华:最典型的例子是全国媒体关注的“关于圆明园防渗漏工程”的听证会,圆明园方面的负责人中途退场,会场秩序混乱……还有2002年新闻媒体关注的“关于铁道部在春节期间对票价上浮”的听证会,反对者众多,但结果还是照样上浮,直到2007年春运才取消票价上浮。
主持人:你对这个议案的前景怎么看?
傅延华:很多人大代表也在呼吁进行听证立法,我这次来京开会之前很多老百姓也这么认为。当然一部法律真正的形成、颁布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我还是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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