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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召开六届四次理事会

    日期:2002-03-0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5,520次
3月4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六届四次理事会,应到理事37人,实到27人。鲍培伦、丁晓文、潘跃新、朱树英、陶武平、毛柏根6位理事请事假;杨文炳理事请病假;郑幸福、王俊民、王小耘3位理事缺席。 在朱洪超会长主持下,理事们认真审议了由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的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先进律师名单,上海律协将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进行表彰;认真讨论了市司法局停止收取管理费后,在不增加律师负担的情况下,实行“两费并一费”的方案;认真讨论了“六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于4月13日召开上海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上,朱洪超会长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在2002年春天召开六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将在许多方面有新的举措,推动上海律师业的新发展。出席会议的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全心在讲话中说,市司法局将于3月下旬召开律师工作会议,回顾总结1998年以来贯彻律师发展纲要情况,并重点就管理体制改革、事务所运作机制、事务所规模化发展以及律师人才的引进与培训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促进律师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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