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我为党旗添光彩

    日期:2008-04-21     作者:包蹇    阅读:2,742次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成为民主法制的践行者,法制精神的传播者,平安建设的铸造者,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律师徐晓青说。

许多像徐晓青这样的一大批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党员律师,正在为党旗增加着光彩——近年来,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党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特点,探索、推行律师党建工作“八法”,取得了积极成效。

徐晓青:一面飘扬在社区的鲜艳党旗

徐晓青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个人所,而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徐晓青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市人大代表、东方大律师,可谓业绩斐然。

徐晓青说:“上海律师队伍中30%是党员,党员律师一定要为其他律师带个好头”。他在事务所每个党员律师的桌上都放置了一面党旗和一面国旗,并制定了“党员公约”,其中写到:“党旗、国旗挂在眼前、人民利益记在心间。在执行职务中首先想到自己是党员,其次才是一名执业律师,要以党的宗旨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社区是一个大家庭,件件事关老百姓,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社会律师就应该“管百家事”、“吃百家饭”,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为社区增添一份安宁和和谐”,徐晓青说。

他始终将定期定点的法律咨询活动与事务所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地把法律知识和服务送进社区。他敞开事务所大门,随时接待居民来访,已为近千名市民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

徐晓青律师执业20余年,办案超过千件,坚持把依法、诚信、为民的理念落实于服务百姓的实际行动之中。为了扶正法律的天平,办案有理有节,有情有义。他承办的一起经济纠纷案,曾为上千名下岗和退休职工解决了工资、“四金”和医药费等问题,化解了可能造成社会动荡的纠纷。他曾经过两个月的协调谈判和辛勤工作,很好地处理了某黄金地段动拆迁过程中发生对动迁户采用纵火威胁手段烧死两个老人的恶性事件。去年因受“韦帕”台风影响,闸北区一路边广告牌漏电导致大学生陈某触电身亡。徐律师在为陈母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一方面深入调查事实真相,积极做好被害人家属的安抚工作,劝阻其采取上访的过激行为,并引导其合法提出诉求;另一方面进行多方协调,代表被害人家属与广告公司就赔偿金额进行谈判。最终,广告公司补偿被害人家属75万元,妥善解决了矛盾纠纷。被害人家属十分感激,写信给徐汇区委书记茅明贵同志表示其对徐律师的谢意。

徐晓青说:国家法制建设任重道远,毋忘律师肩负的社会责任。应以参政议政的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感。从2001年以来,已书写十多份法律意见书,大部分均被政府、人大及政法部门采纳。如新出台的《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吸纳了他主张法律援助适当拓宽受益面,使更多的困难人群享受到法律援助的阳光的意见;他提出的《关于本市城市交通问题的思考和建议》、《关于本市动拆迁问题的思考和建议》等,刊登在市人大的《代表反映》内刊上,引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主笔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建议文稿及说明,全国人大法工委非常重视,专程来沪进行调研。他的《关于“漕开发“居民房屋拆迁上访情况的核查报告》相关问题发表初步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人无信不立,所无信不成”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的座右铭是,“人无信不立,所无信不成”。

他们既是“上海市价格协会”成员,也是上海市诚信建设单位,2007年还被徐汇区经委、信息委、国资委和档案局列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单位。

诚实守信是律师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要求。嘉华所十分重视律师道德素养的培养,提出了“执业必诚、承诺必信”和“守合同、重信用”的诚信训诫。所党支部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一对一”思想谈心制度等,强化党员律师的诚信意识,从而带动全所律师道德素养的提高。全所律师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作为他们一贯的立身和执业态度。

曾经有一件案件,案情重大而疑难复杂,历时三年,该所和办案律师所费办案成本已远远超过当时所收费用,客户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嘉华所认为,既有合同,就要信守对客户的承诺,最终尽心尽力地将该案办结,客户非常满意。

对于案件中发现的相关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他们也竭尽所能揭示真相,使正义得以弘扬。在一起供货合同纠纷中,海锦食品和王四酒家在购销合同中约定,海锦食品将水产干货送至王四酒家,收货人在供方销售清单上签字后,双方按合同协商价格结算。但王四酒家有47.6万余元未支付,海锦食品遂委托嘉华所律师将王四酒家诉至法院。庭审中,王四酒家对大部分海锦食品提供的销售清单不予认可,或认为无此员工,或认为无权签收。嘉华所的承办律师多方查证,不辞辛劳辗转找到已离职总经理,取得关键证言;又通过其他线索,查明被告与他人签订的加工合同中,被告方代表就是离职总经理。当一系列充分翔实的材料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后,被告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了。最终原告有关货款的诉请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

嘉华所秉承的诚信理念不仅体现在日常执业中,还体现在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服务中。

2003年年初,嘉华所与天平街道签订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虽然面临非典疫情,但该所律师还是按照协议坚持到社区参加义务法律咨询,帮助社区居民解决法律问题。为了配合政府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市司法局组织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嘉华所先后推荐了5名律师参加,所主任亲自挂帅。志愿团名单在报纸上一公布,咨询电话就接连不断,志愿律师应接不暇、分身乏术。虽然是纯公益性的活动,但嘉华所表示,既然参加了,就要把此事做好做实。事务所发挥团队作用,其他律师纷纷顶上来,谁有空谁接待,并设计了接待表格,做好统计和汇报工作,统计表格被区司法局采用后在全区推广使用。

“党建八法”:基层党建创新成效卓著

近年来,徐汇区司法局首创“党建工作八法”在实施中成效显著。

所谓党建工作“八法”,分别是“培训法”、“三联法”、“挂靠法”、“签约法”、“送学法”、“督导法”、“凝聚法”、 “结对法”。其中颇多创新,显示出基层党建工作的活力。

比如,“三联法”。他们根据律师法律服务专业性强、执业活动相对独立,且许多律师事务所人员又少的特点,该局创造性地运用联合、联组、联系的“三联”学习方法,解决了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因服务当事人、法院开庭、长期在外出差办案等原因而形成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

再如,“挂靠法”。他们把近20家不够条件成立独立党支部、也不易成立联合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的党员,挂靠就近独立党支部,解决了组织覆盖问题,确保了每一名党员律师都能按时、正常地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党建八法”收到了一定成效:比如“签约法”。他们通过与各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签订两年一轮的《党风廉政(廉洁)目标责任书》的方式,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在基层得到落实。到目前为止,未发现党员律师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