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构建律师业诚信体系
日期:2003-03-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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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王思海 李煦)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正在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首都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整个行业的诚信服务水平。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杨艺文13日向新闻界透露,其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律师行业的准入制度,严把行业入口关,使新律师在进入这个行业时便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观念。目前北京市司法局正在修订《实习律师管理办法》,对接受并指导实习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进行严格的资质认定。
二是要积极推行律师诚信行业执业判断标准公示制度,将律师收费、律师职业纪律、执业规程和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以便于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了解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完善律师执业诚信信息的归集与披露制度。
四是要加大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今后对于违反职业纪律不诚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直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律师协会向司法局提出建议或由司法局直接决定作出处罚。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董春江13日介绍说,北京市在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截至今年2月底,北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595家、执业律师7700多人,每年承办各类法律服务近20万件。服务内容除传统诉讼内容外,已经广泛地涉足于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保护和税务等服务领域。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北京市律师还积极参与到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之中,在反倾销、反补贴、国际投资、贸易、招投标等服务领域更是初露锋芒,显示了一定竞争力。
“我们应该看到,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本质上也是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换行为,因此,也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董春江说,“因此,北京市于1995年就在全国首先实施了《实习律师管理办法》,严格了新律师的准入制度;2001年又制定了国内第一部《北京律师执业规范》以及相关行业规则,为判断律师是否诚信执业提供了行业基本标准。同时,北京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也都加大了对违规违纪不诚信执业律师的处罚力度。”
董春江透露,近3年,北京市司法局已依法对15个经查证属实,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做出了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王立华也在13日透露,北京市律师协会在近3年也依据有关规定,对查证属实的95件律师违规违纪案件进行了相应处罚。
“随着首都律师业诚信体系的全面建立,今后那些不诚信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一经发现,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严重程度不同,不但要承担行业处分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至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杨艺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