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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公安部将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

来源:人民公安报     日期:2011-12-02         阅读:2,993次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公安部近日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据悉,今年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 “文明交通,告别陋习”。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对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组织宣讲团深入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开展宣讲。

据悉,在“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将在媒体上高频次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和为民服务等内容。各地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公安部决定,将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王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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