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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育英)青年律师涉外法律培训纪行之(五)

    日期:2019-06-17     作者:黄浦律工委    阅读:9,520次

       从6月13日开始,黄浦(育英)青年律师涉外法律培训班的学员们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对外交流访问和参观课程。通过一系列的参观访问,以及与香港特区法律人进行交流座谈,学员们从实务层面,更进一步了解了香港地区的司法制度、律师执业环境,切实感受到两地的司法差异。

       6月13日上午,学员们拜访了香港律师会,并与香港律师会副会长熊运信律师和香港律师简汝谦等进行了座谈沟通。

       熊律师和简律师介绍了香港律师会组织架构、功能职责、与律师的关系等。香港律师会是一个自我监管机构,由一个有20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作为管理机构,下设6个常务委员会,既向律师会员提供服务,也要对律师会员进行包括职业操守在内的监管和调查。直至2019年5月底,香港律师会会员人数达到11428名,其中包括10004 名持有执业证书的会员。在香港如果不向律师会进行会员登记的,不允许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关于履职资格的取得,熊律师介绍,如要在香港本地成为律师的,需获得相应的法学士学位后再考取法学专业证书(PCLL),经过两年的实习律师经历后可获取律师资格。此外境外律师可以通过考取海外律师资格考试(OLQE)获得律师资格。

       作为香港律师会会员,需缴纳会员费800港币/年,执业的会员还需缴纳6500港币/年的执业证书费。香港律师会要求会员每年接受15 个学分的培训(约分5次),但所有培训均免费提供。

       随后,双方就内地律师如何赴港参加培训、律师会如何支持律师执业、青年律师发展等问题,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并且就两地律师如何加强交流合作交换了看法。

       下午,学员们拜访了位于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五楼的何耀棣律师事务所Gallant)。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李帆律师,与黄永昌、陈国刚、简健恒等七名合伙人,热情接待了培训班学员。

       何耀棣律师事务所是成立于1977 年,现40余位律师,系香港最广为人知及最具规模的华人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在广州和上海成立代表办事处。该所诉讼及争议解决部合伙人、中国委托公证人陈国刚律师介绍了香港民事诉讼法制度和诉讼程序,并就2019 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这一司法协助文件,详细介绍了内地法院判决在香港执行的现状、困境以及律师办理相关业务时的注意事项。

       接着,简健恒律师介绍了香港的另类解决争议的方法(ARD)。简律师比较了香港主要仲裁机构的特点、受案范围、程序差别,介绍了香港的调解制度。随后,他特别就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通过几个典型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给培训班学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提高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得到有效执行的方法。

       离开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学员们回到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开展了沪港两地法律界研讨座谈会。香港中伦律师事务所黄俊豪律师、夏礼文律师行卢霭芝律师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学院苏杨青教授,与学员们从两地律师的执业环境、业务内容、收费模式、诉讼策略等角度与学员们进行了深入交流。苏教授指出,法律不仅是用于风险管控、合规、诉讼等业务工具,更是两地律师交流合作的工具。卢律师与大家分享了香港大律师及事务律师的现状、香港律师收费模式、如何与全球的办公室进行合作以及晋级为合伙人的心路历程等。黄律师则侧重从诉讼业务方面分享其执业经验,包括香港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在诉讼以及仲裁程序中不同的举证标准、与客户沟通收费调整以及成本控制、并对两地互认民商事判决以及协助保全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通过交流,学员们认为到香港律师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既可从事诉讼仲裁、并购、上市、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也可从事房产交易、移民服务等业务,在香港这个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地区,律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分工。在一国两制的大原则下,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沪港两地律师业务的交流,也是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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