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正式“出炉”。其中,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保障、完善监督制度机制等成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
养老保险一直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省于2002年修订 了《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但随着时间、主体、范围的变化,这部《条例》需修改完善。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这也为我省修改旧《条例》提供了参考,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修改)》列为的立法计划项目,将就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费率的统一、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以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问题做出规定。
而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也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焦点。媒体上,见到诸多对城管的不满,期盼有关部门能够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制定《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进一步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并将就执法机构、人员和职责,执法程序,监督与责任等做出相应规定。
据了解,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今年的立法计划拟定工作,事先就做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同时,坚持立法计划与代表议案的办理相结合,在确定的10件一类立法项目中,将着重解决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及政府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省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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