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日期:2007-11-01
作者:吉林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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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吉林省司法厅于2007年10月31日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吉林省司法厅12楼会议室,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有吉林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吉林省监狱局领导班子成员、吉林省监狱局集团公司领导;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人、吉林省监狱局及监狱局集团公司各外(室)负责人;吉林省司法厅直各单位负责人;在长省直监狱、劳教所负责人等。全省九个市(州)司法局视频会议中心作为分会场,参加分会场会议的人员主要有各市(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州)司法局机关处(室、科)负责人、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市属监狱、劳教所负责人等。
会议认真学习并传达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王珉、韩长赋同志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厅党委书记祝国治指出,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七大召开的重大历史意义;准确地把握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主题,全面深刻地理解十七大精神实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推动工作发展创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刘振宇就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大的精神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抓好贯彻学习。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十七大报告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第二,抓紧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好明年的工作计划,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工作实践。第三,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促进发展为实现党的十七大制定的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