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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植物园血案”一审判决:七案犯一死两死缓

    日期:2001-06-0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3,908次
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沈阳的“植物园血案”中已经抓捕的案犯作出一审判决。

畏罪潜逃后被抓捕归案的侯健和刘明峰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犯王开双、韩家宝、王开全不仅能主动投案,而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期徒刑8年和有期徒刑6年。案犯张俊忠和董剑峰虽然主动投案,但在法庭上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主犯王柯在逃。

去年6月22日10时许,抚顺市石油一厂的王柯到沈阳市植物园游玩时,与正在游玩的麦当劳餐厅员工杨健在过铁索桥时发生争执,被杨健等人打伤。王柯当即打电话给刘明峰,刘携带两把尖刀并纠集张俊忠、侯健、王开双等人乘出租车赶到植物园,王柯又购买8把尖刀,找到杨健等人行凶报复,造成持刀扎死2人、重伤1人、轻伤2人的严重后果。

整个庭审持续了3天,涉及被告人、被害人、证人达百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