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网易登虎照收到律师函

    日期:2007-11-30     作者:杨万国    阅读:1,210次
    因 网易 http://com.chinabyte.com/neteast/公布了40张周正龙所拍的“虎照”,周正龙表示将起诉网易。昨日,网易新闻主编林少梅确认已收到律师函,并称“非常兴奋地看到华南虎事件接近了司法介入的阶段,只有通过司法力量的介入,才可以使华南虎事件最终得以解决。”

周正龙代理律师焦和平昨日告诉记者,他们29日早上向网易发出律师函,共四个内容:周正龙拥有著作权,并且得到了网易公司的认可;网易公布照片侵权;网易向社会提供有价值新闻的良好目的并不能成为侵权的合法理由;网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周正龙赔礼道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