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天津土地执法巡查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日期:2007-08-10     作者:法制日报    阅读:1,474次
    近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土地执法监察巡查管理规定》,分项细化了行政辖区范围内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将城乡接合部、公路干线两侧、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列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并明确规定土地执法部门每周巡查的次数不少于两次。
根据该规定,天津市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将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周期、路线、人员,且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巡查必须在连续时间内覆盖全部责任区域。法定节假日内要安排人员值班,巡查不能间断。本市城乡接合部、公路干线两侧、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有效解决巡查区域大、偏远地区违法占地行为隐蔽、巡查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大幅提高巡查效率。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