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下村农民欢迎
盐亭县麻秧乡农民汪学民的想法,在10月10日全市启动的“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中变成现实。汪学民是该乡的小包工头,经常就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与承建单位发生纠纷,以前他不知该如何解决,昨日汪学民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说:“这下好了,有事我们可以找律师了。”
昨日上午,游仙区街子乡小堡村72岁老人李成来该区司法局找到新上任的李成建局长说:“感谢你们的律师下村为我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化解赡养矛盾,使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原来,李成老人的3个儿子媳妇不履行赡养义务。这次律师下村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李其书、胡红斌到李成老人的家中,向他的儿子媳妇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告诉他们作为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患病的老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同时,李其书、胡红斌也指出李成老人过去与3个儿子媳妇相处时的错误言行。最终,李成与他的3个儿子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了李成的口粮、日常零用钱,以及生病医疗费的支付等问题。
律师下村不是走过场
律师下乡村,会不会只是一阵风吹过?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按照实施方案,律师事务所一年中下乡镇服务农民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参加的律师不得低于80%。法律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提供法律服务;为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服务;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涉及农村招商引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律师的特有优势,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方式,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据了解,在活动中为了不增加群众负担,律师下村的食宿、交通及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律师:尽力为农民服好务
市科达律师事务所冯时光律师告诉记者:“农民确实需要我们的帮助,市上开展这样的活动,对农民来说,是个大好事,作为律师,我们将努力向村民宣传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引导和帮助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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