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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用电秩序 市人大进行立法调研

    日期:2008-04-16     作者:上海要闻    阅读:981次
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有关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的立法项目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参加调研并讲话。

刘云耕一行实地察看了浦东新区北蔡镇五星村存在危害电力设施现象的现场,在随后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听取了市电力公司、市经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等负责人的相关情况汇报。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有关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但立法的难度较大。要通过立法实现其目的与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和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必须明确相应的执法主体,符合地方性法规的定位,并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刘云耕说,制定这项法规对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十分有益。从现实情况看,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用电秩序状况有待改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这不仅是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各职能部门包括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的题中应有之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刘云耕要求,广泛动员,加强宣传,营造电力设施保护的良好环境。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和惩处,对保护电力设施和举报违法行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和给予奖励。各有关政府部门和电力部门要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形成比较完整、便于操作、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秩序和做法,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质性成效。刘云耕还就法规草案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胡炜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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