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官司与法律意识
日期:2006-01-04
作者: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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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让他的工伤赔偿路举步维艰失明青年打官司只为“认清”雇主》,这是今天《律师广场》头条文章的题目。陈前刚在21岁那年的一场工伤事故中永远失去了双眼,他的不幸让人心酸;两年多,陈前刚与父亲奔波在维权路上,举步维艰,他的遭遇让人同情;老板事发后一走了之,在法庭上左推右挡,其人其事让人不齿……
不过心酸和同情之余细究这场官司艰难的前后,发现法律意识的淡漠或说是疏忽,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为什么陈前刚要认定工伤这么艰难,因为他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除了自己为鲁志祥工作外,鲁志祥究竟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公司,公司叫什么名字,这些陈前刚一概不知。一个外地小伙要在上海找到一份工作并不容易,老板不和你签合同自己只好忍了,如果坚持要签合同就会不要你……这些都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但这些理由最后往往成了劳动者往自己脖子上套的绳索。我不知道陈前刚是否想到过当时要签订劳动合同,但从文章的字里行间可以猜测到,他根本没有这种意识,否则他就不会连是为谁打工都不知道,不会在第一次申请仲裁时告错了对象。我无意去说陈前刚些什么,只希望他的遭遇能成为其他务工者的前车之鉴。
谈起陈前刚的维权之路,不能不谈及上海沪南律师事务所的王永良律师。文章中没有细谈王律师调查取证的艰难,但我们可以想像。文章中有一个细节让人回味:王律师在没有收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开始了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这意味着如果打输了官司,王律师两年的辛苦将没有任何的回报,包括精神上的和经济上的。名律师朱洪超在和我们交流时说过,律师和记者一样都是社会的守望者,王永良尽的正是社会守望者的一份社会职责。
不过,如果陈前刚没有遇到王律师或是其他尽责的律师呢?如果王律师经过多番调查后没有搞清楚谁是真正的老板呢?如果是李前刚、王前刚出了事呢?要真正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法律意识的培养才是最关键的,它比技能的培养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