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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为例 浅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日期:2024-01-12     作者:林文蕾(会展与旅游专业委员会、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2022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指引》”),该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电子商务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根据,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等活动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指引》将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按时间线索分为展前、展中、展后三大阶段。本文根据该三个阶段,结合展会驻场纠纷处理实践,总结和交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些基本流程。 

一、  展前保护

根据《指引》,展前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并提供咨询、参展合同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的完善和明确,以及在知识产权部门指导下的主办方核查+参展企业侵权风险自查,还有展会主办方设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等。

展前亦是参展商与主办方订立参展合同的阶段,部分展前保护的内容也可以融进参展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之中,以兹参展方和主办方共同信守。例如,主办方应当获得参展商就不侵犯知识产权的承诺,早在2021年3月实施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里就对展会举办单位有此要求,如果参展商未按照要求提交承诺或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会展举办单位不得允许其参加会展相关活动。此外,对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如展会期间主动维权、被主张侵权时处理措施等,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使参展商提前了解该等内容,有助提升展中的维权效率。

《指引》也提到,应当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现场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举办时间3天以上的展览,有必要者应当设立工作站,主办方派员驻场,同时由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派员到现场。此外,参展主题涉及的展品容易产生现场投诉纠纷的,例如展品多申请有外观设计专利,现场便于比对和认定侵权的,则参展方将更趋向优先通过投诉解决现场的侵权情况。通过展前对展览会规模、内容的分析,可以对现场投诉预估,及早设立纠纷解决机构,完善办展期间的保护流程,维护好现场秩序。 

二、  展中保护

展览举办期间发现现场侵权产品,知识产权权利人既可以向现场工作站投诉,也可直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展会现场工作站设立在展馆之内,集中处理展会发生的纠纷。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驻场的,一般由当地的知识产权局派员进驻展览会。以上海为例,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派员在现场工作站,主要负责专利领域的纠纷调处,商标等纠纷可联系展馆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所,例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西虹桥地区所系国家会展中心属地所,可以处理国展中心的展览知识产权投诉纠纷;而在上海浦东新区,例如位于浦东新区的新国际博览中心,由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全国首家试水专利、商标和版权“三合一”集中管理体制的部门,在展馆内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工作室,并派执法人员和优秀调解员入驻展会,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投诉等服务,也可以通过现场调解并达成签署调解协议的方式来快速地化解纠纷。上述知识产权现场工作站,有些是长期驻场展馆的,有些则是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展会主办方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一同驻场,以不同形式在展览会期间共同保证权利人通畅的维权渠道。主办方设置工作站的重要性在于,方便权利人现场咨询投诉的规则和流程,工作站的专业人员可以就投诉案件进行分析,快速开展调解或会同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有效化解现场亟待处理的纠纷;对展会整体投诉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协调更便于将案件后续移交行政部门以及日后由行政部门对展会投诉情况进行统计。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投诉类型包括: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投诉、商标侵权投诉。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发明专利来说,现场侵权比对和判断相对容易;当然也会有少数的发明专利,例如一些比较复杂的方法装置,被投诉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时,还可能涉及产品非表面结构、静态动态的比对,现场侵权比对将相对复杂。此外,不同的展览主题,如纺织机械展,相对于建材、家具类的产品,其涉及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投诉会相对比较多,而且每家参展商展品重点较为突出,部分企业仅展出一台核心产品的纺织机器,因此专利纠纷的矛盾也较为集中。商标侵权在展会上也比较常见,有些参展商在展位显著位置及展出的核心产品上使用涉嫌侵权商标,被判定侵权后,则需要撤除或遮蔽较多的使用被投诉商标的位置或产品;另有为场景效果而搭配展出了其它品牌的产品,例如,售卖水槽的参展商,为了展示效果,在现场搭配了其它品牌的龙头,组成完整的卫浴场景,被投诉人实际并不销售龙头,却遭到龙头品牌方投诉参展商商标侵权,这类投诉也较常见,被投诉人往往可提供合法购买来源,或搭配的产品只是没有功能的模型。除了专利和商标纠纷,每年都会有一些展位设计图著作权纠纷,搭建商投诉参展商未经同意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展位设计图。现场受理的投诉纠纷,需综合投诉人现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现场比对、对方答辩材料进行判断。

关于展会的投诉规则,《指引》基本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一致,也明确了答辩期限,给予被投诉人答辩期限24小时,在实践中也较为合理,通常展览会时长在3-5天,被投诉人在收到投诉材料24小时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及证据材料的,工作站应当协调展会主办方及时采取措施,责令被投诉人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销毁介绍侵权展品的宣传材料,更换介绍侵权项目的展板等。

关于投诉的受理规则、所需材料、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等投诉信息,可以体现在三个地方,一个是参展协议上,作为合同双方明知和信守的约定;展览会现场合适的位置;还可以在投诉填写的申请表格上,方便投诉时进一步了解规则和所需材料。 

三、  展后保护及其它管理

展后主办方会将展会中记录下的投诉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展会中投诉人的内容、涉及的权利、处理结果等,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知识产权局。如有具体的投诉处理情况,将材料移送参展商注册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四、  展望2023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2023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将进一步健全和推进。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计划(2022—2023)》,健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快速处理机制。推行展会参展合同示范文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也提出推进修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预计在今年2023年内完成。

受疫情影响,2020年至今的三年时间,展览行业经历了寒冬,随着国内防疫政策的放开,展览经济也获得了重启的契机,相信2023年会是会展领域涅槃的一年。当然,产业发展的变革也影响到展会主题的推陈出新,届时必然将不断产生新的争议类型,也将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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