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让玩家赢回“18魔杖”
日期:2007-05-21
作者:台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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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网络游戏玩家薛刚终于赢回自己的“18魔杖”了。不过,这次他凭的不是技术,而是法律。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网络侵权案,薛刚的“18魔杖”将失而复得,还将得到1元赔偿金。
2003年,西安网络游戏玩家薛刚开始登录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网络游戏《热血传奇》。薛刚在游戏中通过游戏所提供的程序及方法,拥有了一把魔法值为18的顶级“魔杖”。2006年4月16日,盛大公司以薛刚拥有的“魔杖”属变态装备为由将其删除。随后,薛刚要求盛大公司恢复,遭到拒绝。2006年7月,为讨要“魔杖”,薛刚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网络公司返还属于他的“18魔杖”;公开向他道歉并赔偿损失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虚拟财产是网络游戏中的一种有别于有形财产的新型财产,包括游戏中积分、装备、账号和货币。其在虚拟环境中的作用决定了其可以被人占用、使用等,但游戏玩家要取得虚拟财产除了花费时间外,还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同时该虚拟财产通过现实中的交易能转化为货币,因此虚拟财产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具有现实财产的属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薛刚在游戏中取得的“魔杖”是其通过游戏所提供的程序及方法,在耗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后取得的,故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将薛刚所拥有的“魔杖”予以恢复,并赔偿薛刚人民币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