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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区“十一”起禁行摩托车

    日期:2008-06-30     作者:于欣    阅读:4,300次
    再过3个月,摩托车真的要在沈阳市区道路上消失了。

    昨日,沈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宁家彬说,“十一”前,市政界以内的市区道路上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沈阳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证实禁摩具体措施正在酝酿中。

    2006年最后一天,沈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决定从当 年1月1日起,沈城青年大街、北陵大街等48条街路禁止摩托车行驶,同时北陵大街、北京街等12条街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并强调,外地牌照摩托车同样被禁。违反《通告》者视情节处以最高两万、最低50元以下的罚款。

    从2007年起,三环以内区域不再办理摩托车牌照。沈阳市政府在通告中明确提出,原定于2010年底市区内全面禁止摩托车上路的“大限”提前至2008年9月30日。

    2006年年底时,沈阳共有注册的摩托车1.7万辆,此外还有大量的外地、无牌、无证、假牌照的摩托车。全年有3500人因为涉及摩托车的事故而被行政拘留,当年警方查扣的摩托车数量达到2.9万辆,摩托车事故中还有277人死伤。这些数字同比均出现上升的趋势。即使是在48条主要街路“禁摩”一年多以后,在沈阳警方近期破获的街头盗抢案件中,摩托车仍是重要的作案工具。这些让沈阳下决心逐渐“禁摩”。

    48条主要街路“禁摩”后,摩托车已经从交通事故“热点”中渐渐消失。昨日,记者在沈阳和平、沈河、皇姑、铁西等区走了一圈,发现很少有摩托车在街头出现,大多数市民已经适应了没有摩托车或者电动车的日子。

    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均停止办理摩托车牌照,设置摩托车禁行路,广州则全市“禁摩”,全国有一百多个城市禁行或限制摩托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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