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省人大财经委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三楼一会议室听取了省物价局关于价格形势价格监管立法情况的汇报。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葛汉栋主持了会议,副主任委员朱新民、委员姚茂椿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副主任文富恒列席了会议。省物价局龚秀松局长代表物价局作了汇报。
龚秀松局长在汇报中指出,今年我省CPI调控成效明显,1-5月全省CPI上涨7.4%,比全国平均水平8.1%低0.7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中,我省涨幅最低,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去年以来采取的一系列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初级能源等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对后续产品价格的影响扩大;资源环境、农产品已进入相对高价时代;年初冰灾和最近汶川地震破灾害加剧了价格上涨的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半年价格上升的压力和势头都十分强劲,当前乃至今后的价格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价格总水平仍将呈上涨趋势。由于5月份新涨价已达到4.3个百分点,即使下半年维持5月份的水平不再上涨,全年的CPI也将突破年初计划确定的5%的调控目标,预计涨幅将达到6.3%。
龚秀松局长接着汇报了价格监督管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立法进展情况。近年来,随着全球性的价格上涨和自然灾害、疫情等突然性事件的影响,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时有发生,价格监管的难度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稳定本辖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担子越来越重。而价格监管和调控的法律法规又不健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价格调控和监管的行为,急需制定价格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价格监管条例(草案)》建议稿分七章(总则、政府的定价行为、经营者价格行为、价格调控、价格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五十七条。主要从三个方面对现行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通过条例提升现有的价格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法律地位和效力;通过条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现有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增强可操作性;通过条例填补现有价格法律法规没有涉及、但实际工作需要的空白。目前,条例草稿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稿,正等待上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预计今年九月省人民政府将正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审议条例的议案。
与会领导在听取物价局汇报后,对上半年省物价局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该局针对下半年严峻的价格形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价格调控手段,力促我省价格总体水平保持相对平稳;对《价格监管条例(草案)》建议稿也提出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并表示财经委对条例的出台将严格把关、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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