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拟立法封杀 含“瘦肉精”肉制品
日期:2007-08-3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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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将从源头封锁含“瘦肉精”的猪肉以及家畜制品,以保证餐桌安全。昨日,记者从杭州市法制办获悉,《杭州市家畜及家畜产品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网上立法听证。办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加工、销售含有禁用药物的家畜及家畜产品。家畜生产者必须对包括采购、养殖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外地输入的家畜产品,须随货同行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如被发现未持有应随货同行的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