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9日-20日,“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北京大学—密歇根大学税法高级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国际交流中心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主办,世界税法协会、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协办。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包括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法学会等单位领导20余人,来自美国、法国、荷兰、日本、韩国、印尼、哥伦比亚以及我国台湾和香港的著名财税法学者30余人,来自全国法院系统的法官30人,来自全国著名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0余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20余人。本次国际研讨会的与会人员超过200人,是中国以及世界税法学界的一次盛会。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主持开幕式,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庭庭长赵大光代表奚晓明副院长向大会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王振宇、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郝昭成、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立、副院长张守文、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征、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正司级巡视员侣海林、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裕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宏健、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处长张永志、国务院法制办政策法规处处长季怀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汤贡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黄茂荣、葛克昌、日本东京大学教授金子宏、美国联邦税务法院法官David Laro、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Reuven S. Avi-Yonah、美国康奈尔大学前校长Jeffrey.Lehman、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教授Yariv Brauner、台湾司法院前大法官曾华松、欧洲税法教授协会主席Kees van Raad、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清秀、日本著名税务律师三木义一等领导和专家为大会作了精彩的报告。
本次大会共收到论文120余篇,内容涉及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改革、国外税收法律制度与借鉴、税收法治建设与纳税人权利保护、转让定价与国际税收协定等诸多方面。
上海律协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严锡忠、陆易、俞敏、菅峰、肖波、饶国栋、魏琦、史俊明8名论文作者及研究委员会秘书荣红梅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严锡忠律师主持“税收法治建设论坛”,陆易律师做了题为“中国大陆特殊经济区域税收法律冲突与协调”的精彩的大会发言。严锡忠、菅峰、史俊明、肖波等律师针对税务行政诉讼中复议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转让定价等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上海律师代表团在大会的突出表现和税务法律实践经验给与会法官和专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