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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业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来源: 江苏省律协     日期:2016-04-14     作者:江苏律协    阅读:3,221次

  在我省农业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日渐成为新常态,全省农业条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做法得到农业部肯定。记者昨从省农委法规处获悉,目前我省农业系统已建法律顾问制度的市、县分别为12个和75个,覆盖率分别为92%和76%。一年来,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涉农纠纷调解和信访案件434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35件,全省农业系统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涉农利益纠纷、投诉及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逐年减少。

  近年来,我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在全省农业系统普遍建立并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苏州市农委早在2006年起就尝试建立农业法律顾问,并将法律顾问的服务费用列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在苏北盐城,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到90%。各地法律顾问以“农业大讲堂”“农业依法行政讲坛”等形式上法制课,增强农业工作者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累计开展“三农”法治培训646期、63702人次。

  各地法律顾问对涉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合同行为等,做好事前、事中法律风险防范和审查、事后法律事务处理,为农业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扬州市农委下属单位出租房产,委托法律顾问帮助审查合同,修正了合同中容易产生歧义的不规范用字和用语。省农委印发《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种养业黄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专门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论证意见。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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