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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定女性受到性骚扰有权向单位投诉

    日期:2007-05-21     作者:刘晓莉    阅读:1,398次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日前正式通过。草案中要求禁止对妇女实施任何形式的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根据要求,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组织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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