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出台规定严管出生登记
日期:2007-04-19
作者:郑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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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育龄夫妇的姓名不按法定身份录入人口信息系统,或是助产单位不按实名登记现象比较突出,近期海南省将出台出生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出生登记管理。
据悉,出生登记管理包括出生医学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出生报告和户籍登记等内容。出生实名登记制要求孕妇住院分娩时必须提供本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助产单位必须在孕产妇住院期间认真核对、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做好出生医学登记工作。
据了解,海南省人口计生局根据各市县上报的出生登记情况,抽取41家助产单位2006年11月住院分娩情况,共住院分娩2363人,在人口信息系统查找到的只有1057人,仅占45.5%,这说明存在育龄夫妇姓名不按法定身份录入系统,或是助产单位不按实名登记现象。
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海南省今年将建立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全面推行出生人口登记规范化。目前,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仍是导致海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