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新律师法的普法第一课
日期:2008-05-26
作者: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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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在新律师法正式颁布实施的前一周,上海市律协组织或配合各有关单位,掀起新律师法的普法高潮,两场富有意义的新律师法研讨同时开展:银河宾馆贵宾厅,长宁区律师代表团的骨干律师与区政法委、区人大内司委等法律界权威人士就“新律师法带来的变革”,展开头脑风暴;青浦政法培训中心,新律师法颁布前最后一批100位新律师在与前辈律师的思想撞击下,对新律师法构架下的新律师职业体系期许重建……
下午两点,由长宁区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主办,长宁区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区律师代表团协办的长宁区政法系统《律师法》研讨座谈会在银行宾馆举行。出席会议的有长宁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文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德喜,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殷春安,以及来自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律师代表团的有关负责人出席研讨会并发言。
长宁区律师代表团团长、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刚、长宁区律师代表团副团长、君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习赟、长宁区律师代表团副团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副主任金立宇、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锐、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吉剑青、方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波、新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平、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希贵分别就律师法新修订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促进事务所建设等方面的变革亮点进行了研讨。
区司法系统的各方代表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执行6月1日出台的新《律师法》,为落实新法创造条件。
当日下午,对于上海市律师协会100位新律师而言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在新会长刘正东的领誓下,他们正式加入了律师这支充满光环的队伍。
宣誓仪式后,新律师们与优秀青年律师代表周知明、贾明军、岳雪飞、杨军就新《律师法》修订对律师执业的变化进行了互动交流。
正东会长在交流会上表示,即将于2008年6月1日施行的新律师法在第二条规定了“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对于律师及律师业而言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它确立了律师特殊的职业地位,实现了律师从身份到地位的提升,将律师的作用从提供社会中介服务的层次上升到了社会价值的层面,‘三个维护’的规定,对律师的自律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律师应该以‘三个维护’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为上海律师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青年律师纷纷就“律师法修订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关于‘三维护’规定之解读”、“律师权利的实现与保障”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