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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市旅游行业 因疫情防控影响旅游活动的处理建议 (二)

    日期:2020-02-11     作者:刘巍嵩(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

20201月,湖北省武汉市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并且迅速蔓延至其他地区。中央及地方政府为防控疫情而采取了推迟复工、交通管制等多种措施,这些措施对各个行业均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会展、旅游、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影响尤为突出。本文将简析旅游行业因此次疫情影响而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探讨相应的处理方案。


一、关于此次疫情暂停旅游产品的适用问题

1、关于应当暂停的旅游产品类型

    根据文旅部文件规定,明确为团队旅游和““+产品,从文件本意来分析,应当理解为旅行社有组织旅游活动均应暂停。当然,实际操作中旅游产品非常丰富,仅仅团队旅游和+产品是难以涵盖,还有大量复合型、边缘性的产品很难界定性质。所以,旅行社在操作时会产生大量疑惑。

 对此,我们认为除文旅部明确规定的两项内容外,我们也不建议旅行社再进行任何以旅行社为主的其他有组织的旅游活动。至于大量非旅行社组团的非标准化产品,可以根据产品性质进行具体分析。如不在文旅部规定的两种类型内,也没有明显旅行社组织行为的,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操作,但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该风险既包括疫情感染的风险,也包括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2、关于如何理解两项以上的捆绑式产品

    +产品此次被禁,主要原因是该产品系旅行社两项以上的捆绑式产品。捆绑式产品的核心意味着航班和酒店都是确定的,游客不能单方更改。凡游客可以自由选择的,就不是捆绑产品。游客即便在同一平台自己订机票、订酒店,就不是旅行社的打包产品,不在此列。

3、关于游客自主旅游活动是否在暂停范围的问题

    游客自己订机票、酒店、安排行程,非旅行社包价旅游产品或+类打包产品的,系游客自主旅游活动,不受本次暂停的限制,特别是出境旅游活动,由游客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出行。如游客坚持出行的,旅行社并无权力阻止。但旅行社应当建议游客注意相关风险,安全出行。

4、关于大量非标的旅游产品,如研学、培训、体育、拓展、会务类的产品是否在暂停范围的问题

    研学、培训、体育、拓展、会务等非标准化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旅游法》规定的包价旅游合同,需要看其具体内容。有些活动比如培训、研学,其中的旅游内容很少的,就可以不认定为包价旅游合同,而归入教育培训活动更合适。

    建议旅行社企业对于该类产品,可减少其游览观光的内容,减少公众接触几率,既有利于疫情防控,也有利于合同性质的认定。对于这类活动是否继续如期出行,可由承办企业自行决定,并不在文旅部暂停旅游的范围内。但即便如期出行,承办企业仍应做好安全提示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旅游合同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若干法律问题之处理建议

1、关于旅游合同变更内容仍不确定情况的处理建议

    游客同意旅游合同变更,推迟出行的,因为涉及新的出行日期、行程安排等,很多事项旅行社目前不能确定。建议旅行社可先以同意书、承诺书、框架协议等形式先明确固定游客变更合同的意愿,待以后再细化明确后,再行签署细化的变更协议。

2、关于出境旅游活动能否变更合同主体,采取境外参团方式,减少游客损失的处理建议

    如果游客坚持出行意愿的,旅行社可以与游客取消原签订的旅游合同,由游客直接与境外地接社订立合同,境外参团,减少游客和旅行社的损失。

    境外参团游客在境外的旅游活动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相应的风险建议旅行社在变更、取消旅游合同时向游客予以说明。

3、关于变更、取消合同的损失承担问题的处理建议

    对此我们再强调下,按照文旅部文件精神,变更、取消旅游合同的损失由旅行社与游客依法解决。因此,无论法律还是文旅部文件均未规定要求旅行社无损退款。部分旅游企业的全额退款方案并不是法律、政策、行业标准的规定,不需要旅行社企业强制参照执行。

各旅行社仍可按照《旅游法》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退款方案。

 

三、因疫情防控而发布的与旅游行业的相关政策及政府通知(截至202022日)

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01-23

https://www.mct.gov.cn/whzx/ggtz/202001/t20200123_850561.htm

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2020-01-24

https://www.mct.gov.cn/whzx/whyw/202001/t20200126_850571.htm

3、《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2020-01-23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25/content_5472106.htm

4、《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2020-01-30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31/content_5473402.htm

5、提醒中国公民留意外方有关肺炎疫情防控的入境管制措施(20201 31 日更新)

http://cs.mfa.gov.cn/gyls/lsgz/fwxx/t1737512.shtml

6、口罩如何预约购买、旅游订单怎么处理……这场发布会解答你关心的疫情防控问题!

http://whlyj.sh.gov.cn/shswhhlyj/wlyw/content/ada5c366-c340-48c7-8e32-15a0c91c76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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