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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事业单位将不再论行政级别

    日期:2007-11-02     作者:李伟雄    阅读:1,931次
广东省深圳市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参照行政机关管理事业单位的模式,代之以岗位等级管理和绩效管理。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将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将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个人待遇与所在岗位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责任大小密切相关,实行“级随岗走、薪随岗变”。
同时,深圳将按照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种类,逐步建立符合各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绩效评估实行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和手段,进行公众测评、网上评议和专家评议。评估结果与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能监督相结合,与人员使用、评优、奖惩挂钩,实现目标、绩效和奖惩之间的互动。
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将在事业单位得到推行。根据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将建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权力机构,负责确定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理事会对举办主体负责,其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组成,并以社会人士为主,采用选任制或委任制产生。管理层由事业单位的行政执行人及其副职组成,行政执行人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事业单位日常工作,接受理事会监督并对理事会负责。事业单位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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