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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拟订律师执业处分规则

    日期:2002-08-1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418次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在该市市属律师学习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大会上表示,律师不良行为公示制度要坚持下去,过两个月还会将一些无良律师在媒体上曝光。
自从广东省司法厅律管处在媒体登载一批受处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后,有些律师提出“家丑”不应外扬。黄武对此则表示,要建立诚信制度,百姓就应当有了解不良行为的知情权。他同时提出,以后肯定还会将一些违规律师在媒体上公示。
省律师协会正在拟订律师执业的处分规则报全国律协审批,包括在律师执业证的备注栏记载不良记录、公开检讨、公开谴责等操作性强的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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