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新规明年施行
日期:2007-11-21
作者:周敬 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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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金属结构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必须每两年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因户外广告倒塌、坠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9日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新制定的《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户外广告的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填补了10年来的管理空白。
该《办法》首次规定:户外广告审批时,应当就设施结构安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对立柱广告、楼顶广告设置申请,审批部门应当就结构安全性征求监督管理机构的意见。凡是不采取安全措施、不依规进行户外广告安全检测的,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安全检测不合格,经整修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拆除。
《办法》还针对目前户外广告设置存在较乱的状况,首次要求设置审批必须依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