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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在线服务栏目开通律师平台 盛雷鸣会长出席发布会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1-08-16     作者:业务部    阅读:14,088次

        8月15日,上海高院在新闻发布室召开上海法院在线服务栏目运行一周年暨律师平台开通新闻发布会。上海律协盛雷鸣会长受邀出席。上海高院副院长陈立斌主持,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蔡永健、律管处处长马屹、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副处长曹红星、立案庭副庭长丁美玲也出席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陈立斌副院长和蔡永健副局长共同开通了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

        陈立斌副院长在通报上海法院在线服务栏目运行一周年情况时指出,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作为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工作的拓展、创新之举,在市高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共同努力下,正式上线运行。今后,获得“身份认证”的律师事务所对其所代理的纠纷就可直接在线提出立案申请,联系法官、递交材料等。为确保“律师平台”的规范化运作,市高院还与市司法局共同形成了《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工作规则(试行)》。他总结,“律师平台”凸显了三大特点:第一,面向一个专业化的群体。平台针对性地为律师提供服务,对通过“身份认证”的律师事务所开放,专门接受律师就本人承办的案件在线提出申请立案、联系法官、递交材料、查询进度、签收文书等司法服务需求。目前,市高院选取了本市42家律师事务参与试运作,市高院将吸纳律师事务所的反馈,进一步改进、完善平添的功能设置、扩大平台使用规模,进一步改进、完善平台的功能设置,扩大平台使用规模,实现对全市范围更大的律师事务所开放和推广。第二,建立一个集约化的平台。在平台的设计中,充分考虑律师对法院诉讼服务的需求,对“在线服务”栏目的功能进行整合,形成了一个实用性强,操作简便的工作平台。第三,形成一个监督制约的体系。高院通过申请、推荐、审查和终审的严格程序确定使用“律师平台”的律师事务所名册,进入使用名册的律师事务所需要对其通过平台进行诉讼活动承担监管责任作出承诺,律师通过平台向法院申请立案的,需要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点击确认后再行递交,市高院将根据日常使用管理情况,对使用“律师平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册进行调整和增删,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蔡永健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律师事务所要履行好网上立案申请的管理监督职责,做到专人保管;律师协会要做好业内的推广宣传工作;使用主体要有诚信,对违反规则的事务所,主管机关将及时调整使用名单。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首批参与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身份认证棒发放仪式。

 

        在回答记者提问环节,有记者问及网上立案的开放时间表。陈立斌副院长表示,在保证诉讼安全的前提下,将逐步予以开放,争取一年后形成一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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