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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在全省首次推出律师所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

    日期:2006-08-04     作者:水母网    阅读:1,592次

    日前,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首次推出律师所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在全市的46家省直律师事务所中,每所设立了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

    据省法律援助中心介绍,法律援助联络员早在几年前就有。主要是在团委、妇联等部门设立联络站。后来,联络站延伸到乡镇、街办、学校、社区。现在全省共有1500多个法律援助联络站。青岛在全省率先尝试将联络站延伸到律师事务所。由于律师具有专业知识,可以更好地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服务,联络员们将负责接受援助案件,指派本所律师承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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