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公共空间不同程度监控摄像 美国有人说"不"了
日期:2007-08-09
作者: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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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政府安保机构和私人组织均不同程度地根据需要安装监视摄像头,这种做法虽然对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公众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来也因侵犯个人隐私而引起争议。
美国不少机场、广场、商业场所、街道、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装有摄像头。据报道,纽约的时报广场就有11个摄像头安在不同位置,时刻记录行人的一举一动。洛杉矶、纽约等大城市的警察部门也在案件高发区安装摄像头,监控录像会被用来分析。
美国法律也允许业主在公寓楼的公共空间安装监控设备,但必须事先通告住户,且必须在租房合同内写明情况。有的公寓楼内,从门口到电梯、地下室、洗衣房和整个楼层走道,都被摄像头监控,楼内所有住户都可通过闭路电视观看实时监控录像。
“9·11”后,安装监控摄影设备的做法在反恐名义下一路畅通,美国民众也逐渐默认这一状况。但是,随着监控录像被滥用和个人隐私被偷窥现象的不断曝光,最近也有不少人士开始对摄像头说“不”。
去年12月,纽约公民自由联盟指出,由于纽约部分地区监控摄像头隐藏在角落,人们的个人隐私受到了严重威胁。该组织称:“在某些场合监控摄像头确实给人以安全感,但在很多情况下监控摄像头并非保护性的,而是侵犯性的。”该组织举例说,更衣室和卫生间的监控摄像头记录的是人们的隐私,而那些记录女士更衣如厕的录像经常被男人审阅。
今年4月,纽约律师诺曼·森格呼吁纽约市议会立法,以防止监控摄像头侵犯隐私和监控录像被滥用。他认为,监控摄像头应在政府机构注册,法律应限制摄像头的工作时间以及监控录像的传播和读取,被监视的人应被告知正在被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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