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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律协签订建筑与房地产业务领域律师服务合作纲要

    日期:2011-04-26     作者:江苏律协    阅读:2,861次

        4月23日,全国“保障性住房为主的房地产投融资法律论坛”在杭州召开。会上,上海市律师协会万恩标秘书长、江苏省律师协会李仁尧副秘书长、浙江省律师协会陈三联秘书长代表三地签署了合作纲要。

        合作的主要内容为:1、三地律协建房委每年轮流主办一次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的实务研讨会。每次研讨会根据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与讨论,并征集论文结集出版;2、三地律协建房委应当以内部通讯、简报、刊物等形式及时分享研究成果以及服务产品的开拓成果,分享三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建筑与房地产信息以及三地在业务讲座、业务研讨、承办案件等方面的信息,建立稳定的交流机制;3、三地律协建房委应关注该业务领域的全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共同交流,形成统一意见;互相交流地方性立法及当地法院制定的审判指导意见;4、三地律协建房委应当就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中遇到的新问题及疑难复杂的案件或项目,共同研讨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指引或解决方案;5、三地律协建房委共同制作一份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名册,该名册应当载明律师的专业方向、执业经历、曾经承办的成功案例、联系方式等。沪苏浙三地律师如遇到跨地区案件,可通过该名册选择合作的律师,也可通过三地律协建房委从该名册中推荐优秀律师,以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质量,真正达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6、三地律协建房委应按当地规定,规范律师收费,防止无序和恶性竞争。三地律师个案合作,由合作律师商定。

         以上海为龙头,江苏、浙江为两翼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长三角地区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沪宁、沪杭高铁的开通运营使长三角地区进入“高铁时代”。随着长三角地区建筑与房地产业的繁荣,与之相关的法律服务业蓬勃发展,三地建筑与房地产律师对于交流合作的需求日益迫切,亟需一个长期的合作交流平台。空间距离的缩短,资源配置的高速流动,经济的深度融合,为长三角建筑与房地产律师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服务市场,也为三地建筑与房地产律师更为紧密的合作提供了条件。经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着眼未来,共同追求长三角地区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机融合以及法律服务业的良性竞争和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真诚合作,共同推动沪苏浙三地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一体化进程,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提高行业效益,共同打造长三角建筑与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品牌,为三地建筑与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省律协业务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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