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律师”业内投票即将启动
日期:2006-10-23
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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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司法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社会推荐于日前截止。
“东方大律师”评选社会推荐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中,评选办公室共收到社会推荐信84000多封,有248名上海专职律师被推荐。除了上海市民踊跃参与推荐外,活动还吸引了外省市民、外籍人士、台胞、军人等参与推荐。一位在香港工作的市民,由于身份证号码问题无法通过网上推荐,她特地拜托上海的朋友将推荐表寄到评选办公室。一些政府部门、企业、居委会、媒体也纷纷推荐律师参与评选,推荐者中年龄最小的仅22岁。
在8万多封社会推荐信中,许多市民曾经得到过律师的热情相助,他们表示,非常感谢“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让他们有了表达自己谢意的机会和平台。一位因交通事故导致二级伤残、妻离子散的当事人得到了律师无微不至的关心,并获得了70万元的经济赔偿;一名回沪知青因住房纠纷被家人告上法庭,虽然本人经济困难,却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律师得知后,免费为其出庭辩护;当事人被一个有权势者殴打,造成轻伤,无人敢作证,律师不仅热情相助,还为当事人打赢了官司……
上海各区(县)结合本区实际,开展业内动员推荐。卢湾、静安、黄浦区司法局与“东方大律师”节目联手推出“律师风采”专题节目,让所在区的优秀律师参与节目,接受听众的法律咨询;闸北区司法局组织区内全体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宝山区司法局结合区十佳律师评选开展动员等。
许多律师在得到社会和业内推荐的同时,还纷纷发来材料参与自荐。
根据评选规则,社会推荐、行业推荐和律师自荐三者相重合的候选人直接进入复选,其他受推荐的候选人主要以行业推荐为主。没有行业推荐的,律师自荐且获社会推荐前20%的候选人也进入复选。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了形式及推荐条件上的审核、筛选及分类,经组委会和评委会确认,共有96名被推荐律师符合条件,进入复选。近期,评选办公室将通过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http://www.lawyers.org.cn)刊登候选律师照片和文字材料,组织律师及政法系统人员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及评委评审情况,确定进入终评的30位律师名单。
据了解,96名候选律师执业均在三年以上、五年内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在执业过程中,他们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和社会中受到较高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