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更好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九月份出台了《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消费者快速解决通道受理反馈制度》和《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消费者快速解决通道受理表彰披露制度》。
制度规定, 对于在规定调解投诉时限(6个工作日内)不积极与消费者联系、不办理、不反馈或者被消费者屡次投诉,经核实确属“消费者投诉快速解决通道”企业责任的,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不但要在工作中点名批评,在通报中连续批评3次以上的,将在年度工作会议上予以披露,对于经过披露后仍不能改正的,12315指挥中心将做摘牌处理。同时,如果有“消费者投诉快速解决通道”企业对分流的消费者投诉,消极懈怠、对消费者态度生硬或不予办理,调解投诉显示不公正,消费者不满意的行为,均在被考查之列。
目前,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与我区233家大中型企业联手建立了“消费者投诉快速解决通道”,两年来为消费者解决投诉10476件,它的成功搭建不仅缩短了解决消费争议的时间,同时又降低了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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