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第二专业法律课程班招生简章
日期:2005-03-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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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目的:为非法律专业毕业人士系统学习法律知识,转岗从事企事业法务工作提供培训和岗位资格证书,也为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提供法律培训的依据。 2、招生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本科在读学生;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亦可录取。 3、报名时间:常年接受报名,插班学习。 4、课时安排:总计600学时(包括律师事务所实习),具体安排将考虑司法考试时间作相应调整,以便参考学员衔接。 5、课程设置:讲授法学专业本科各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含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司法文书写作、案例分析及实务等课程。并参考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部分调整。 6、师资:政法院校专业教师 7、授课方式:利用业余及双休日时间面授 授课地点:汉中路8号601室或徐汇区 8、使用教材: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 9、费用:学费2000元(不含教材), 10、颁发证书:各科考试考核合格后授予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法务专员岗位资格证书”, 纳入上海紧缺人才信息库进入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紧缺人才推荐与交流。 11、报名方法:报名咨询电话:63176438 或登录http://new.lawyers.org.cn东方律师网 报名地址:汉中路8号601室(近新客站,汉中路地铁站1号出口) 报名费:50元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2张2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