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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红头文件”将受双重监督

    日期:2007-10-17     作者:陈酿    阅读:1,269次
     打造“阳光政府”安徽省再推新举措,为确保地方政府规范出台“红头文件”,今后所有“红头文件”将需向社会公布,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是记者昨天从安徽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被百姓俗称为“红头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是依法行政的基 础和前提。据了解,近年来,安徽省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较少发现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的行为,但仍有少数地方存在乱发“红头文件”,或偷偷摸摸发放的行为,使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武扬介绍,为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透明与公开,安徽省要求今后法制机构将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同时,还将积极受理、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据了解,目前安徽全省已有60个县级政府制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要求,没有建立制度的,明年6月底前要确保全面施行。

    此外,为解决规范性文件不报备或不按时报备的问题,安徽省同时要求,各市政府除要继续按规定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红头文件”外,还要督促县(市、区)和所属工作部门按时报送备案,争取在明年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到100%。今后安徽省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及时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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