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召开七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
日期:2008-02-0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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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日,七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吕红兵会长主持,副会长朱洪超、徐晓青、毛柏根、钱丽萍、王小耘,常务理事万恩标、许强、刘大力、朱树英、俞建国、鲍培伦、缪林凤参加会议。监事长王国忠,副秘书长刘小禾、王旭峰,办公室主任陈东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政治部副主任李海歌应邀出席会议。
吕红兵会长对《市律协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工作方案》作了简要介绍,《方案》对代表、特邀代表的产生办法、名额分配、代表团工作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常务理事们对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会后,秘书处将对该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2月5日的理事会表决通过。
会上,朱洪超副会长还对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评选规则作了介绍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