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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多名公职律师在履职

    日期:2006-09-06     作者:人民网-人民日报    阅读:2,815次
        我国从2002年10月起开始公职律师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882个政府机关设有公职律师;同时,中国证监会、民航总局、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中央单位也开展了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共有公职律师2410人。

3年多的实践证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有助于充分发挥政府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从而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同时,公职律师队伍的建立,展示了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促进政府依法决策。公职律师广泛参与政府机关的各项决策,严把法律关、政策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2003年以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公职律师共起草、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近百件,并积极参与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土地征迁、违法建筑拆除、涉法信访案件处理等活动,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法律和政策关系,提出法律意见。合肥市工商局公职律师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先后对《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21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意见。

强化政府依法行政。各试点地区公职律师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机关依法施政,保障了政府机关政务活动的高效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江苏省扬州市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市政府规范文件的制定与修改,提出10多份法律意见书,涉及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扬州市土地安置补偿办法等。作为扬州市拆除违章建筑领导小组政法组成员,他们协助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审查拆除违章建筑的各种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帮助审定拆除违章建筑通告,为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做出了积极贡献。

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由于公职律师是专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队伍,这一优势是社会律师所不具备的。由他们代理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能更有效地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取得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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