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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处办法实施4个月 交通"碰瓷"未发一起

    日期:2007-11-28     作者:王姝    阅读:1,109次
    北京市交管局称,自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至今,北京已有800余名司机因小事故堵路,遭遇200元罚单;北京市区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拥堵,较7月份前减少了60%。

    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梅冰松表示,现《快速处理办法》已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可仍有部分司机遇到符合快速处理条 件的轻微事故,不及时挪走车辆,导致交通拥堵。下一步,交管部门将重点处罚‘该挪不挪’”。

    “快处”拒赔案尚未发生

    7至10月,北京机动车保有量一直保持月增4万辆的涨幅,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表示,新增机动车、驾驶员虽多,但《快速处理办法》已得到广泛应用,至10月底,轻微事故当事人自行处理率已从7月初的30%,上升至70.4%。交通事故致堵比率直线下降,至10月底已减少60%。

    迄今为止,北京全市各保险公司未发生一起《快速处理办法》拒赔案件,事故理赔周期缩短近50%。

    疑似碰瓷警方立即介入

    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4个月来,北京尚未发生一起可被明确定性为”碰瓷“的交通事故。北京市交管局该位负责人表示,《办法》推出前,交管部门已制定了多个防范碰瓷预案,并与保险公司形成了疑似碰瓷核查机制,保险公司一旦发现可疑车辆、可疑司机,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警方介入。“法律对碰瓷也有了新的界定,只要被定性为碰瓷,不论金额多少,都可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定罪,最低刑期3年。”

相关链接:哪种事故“该挪”?

    发生于机动车之间(不包括车撞行人或骑车人);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车辆能移动。凡满足该三个条件,均应立即撤离现场,否则将受到拖车、罚款200元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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