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立法:中国律师阶层日趋活跃
日期:2002-12-1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223次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 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贺宝健日前又一次乘飞机从杭州赶到北京。两年来,每当中国最高法院酝酿起草有关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和规定时,他都会如约而至。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李凡说:“最高法院每出台一项司法解释或起草法律草案前,都会征求律师的意见,作为不断壮大的法律职业阶层,他们的意见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高法院出台的很多司法解释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都是李凡所在的研究室负责协调制定的。根据法律,最高法院有权就法律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和规定。
“律师来自民间,他们的建议不涉及部门利益,公正性强。”李凡对记者说。
李凡说,在立法和制定司法解释时,不同部门都会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各自利益诉求。但是律师不同,他今天可能代理原告打官司,明天又会代理被告打官司,没有自己的利益。这也是律师意见受到重视的主要原因。“此外,律师工作在司法审判第一线,与法学教授相比,他们更能发现现行法律法规的瑕疵,律师的建议往往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李凡说。
不断壮大的中国律师阶层正试图在法制建设和社会服务领域中发挥更大作用。身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会秘书长的贺宝健说,律师参与立法与各类社会活动对律师业本身的发展至关重要。
贺宝健频繁穿梭在杭州与北京之间,完全是自费。“幸亏我做的案子都比较大,”他对记者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浙江是最大的律师所之一。他本人曾代理轰动一时的“千岛湖案”。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恢复了律师制度,律师成为最早脱去政府色彩的市场中介服务人员。高学历、高收入使律师成为中国最热门的行业之一。目前中国执业律师有11万人,各类律师事务所9000多个。
律师参与立法与其他社会工作,可以让整个社会充分认识到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增强律师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贺宝健说。
除最高人民法院外,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有关机构与律师界的接触也越来越密切。近几年来,一些重要法典,如《合同法》、《刑法》、《担保法》等在制定过程中,律师界的许多意见被吸收。
地方人大更有突破之举。2002年年初,重庆市人大打破以往地方立法草案通常由有关职能部门起草的惯例,委托该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独立、完整地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创了人大委托执业律师起草法律草案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