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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专题座谈会

    日期:2016-02-22     作者: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下午,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巨盾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专题座谈会。委员会主任曹志龙、副主任屠磊、徐培龙、金冰一等29名委员参加本次座谈,委员会副主任徐培龙主持。
      会议伊始,巨盾律师事务所的赵玉刚主任和“律师巨匠”创始人潘跃新致辞,并分别简要介绍了巨盾事务所的成长历程及“律师巨匠”机构作为中小律师事务所孵化器的服务定位。
      座谈会中,委员宋海佳律师首先介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推出《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背景和基本精神。各位委员就委员会基于前述办法起草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讨论稿进行了热烈讨论,主要议题包括细则体例的调整、申请补偿企业在备案及申请补偿过程中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投资对象及投资方式的限制以及界定投资额损失的具体标准等核心问题。对于重大争议问题,委员通过举手表决方式综合各方意见。最后,委员会委员拟在会后提交书面修改意见,以期在后续工作中形成委员会修订稿。曹志龙主任建议在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细则的起草与修订时注意上下位法规定的界限和功能、细则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细则条文的形式等,并指出律师参与细则的制定一方面可以发挥律师在立法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拓展律师的新型业务。
      随后,委员会副主任屠磊律师组织《有限合伙法律业务指引》编撰小组就指引起草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主要将在后续编撰过程中完成统一文件体例、完善内容工作,并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完成《有限合伙法律业务指引》。《合伙企业业务指引》的起草工作将注重指导律师业务、“先做加法、后做减法”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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